2026年民事迟延履行加倍利息计算器

执行法官办案权威标准算法,严格依照法释〔2014〕8号规定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标准精确测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执行标的与迟延周期

¥元
指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指定清偿的本金及一般债务利息
利息起算日为届满日次日
计至实际全额清偿之日止
执行推算结论迟延履行天数: 181 天
应交纳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6,335.00 元
执行债权合计金额: ¥206,335.00 元

法定执行公式演算

加倍利息 = 200,000.00 × 0.0175% × 181天
= ¥6,335.00 元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若干规定》(法释〔2014〕8号)

第一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生效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