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与未休工资在线测算
依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精准测算工龄折算年假天数、新入离职折算天数及300%未休工资差额。
职工工龄与入离职情况
法定休假规则年中新入职或离职的,填入实际履职日历天数
¥元/月
未休年休假工资 300% 规则: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应当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需额外加发 200% 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差额)。
测算结果
应享带薪年休假天数
5天
剩余未休天数:5 天
全年全额法定年假5 天
在职时间折算年假5 天(不足1天舍去)
已休天数0 天
法定计薪日工资基数 (月薪 ÷ 21.75)¥ 459.77 元/天
应额外加发 200% 未休工资差额¥ 4597.7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