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与4倍LPR司法保护上限速算
严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8月20日《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编制,实时联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LPR,智能判定利息合法性与违约金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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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日(2026-10-16)对应 1 年期 LPR 4倍上限: 0.00%
计息天数换算标准:
借贷利息参考测算
待核对条件请输入大于0的借款本金。
民间借贷利息司法解释适用关键要点
1. 2020年8月20日新老划断规则
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自合同成立起适用4倍LPR;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2020年8月19日前的利息适用旧规(24%/36%两线三区),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适用起诉时4倍LPR。
2. 借期内未约定利息的认定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3. 逾期利息与违约金总额上限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的,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