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费与法院执行费计算器
严格依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标准算法编制,支持保全申请费分段累进与5000元封顶测算,以及法院强制执行申请费分段递减计算。
保全标的信息
¥元
常用金额:
法定交纳标准
保全申请费估算结果
¥1,020.00元
案件申请类型诉前/诉讼财产保全
涉及标的金额¥ 100,000.00 元
负担规则由申请人预先交纳,最终由败诉方负担
法定计算阶梯与明细说明
1不超过 1,000 元部分:固定收取 30 元
2超过 1,000 元至 100,000.00 元部分(99,000.00 元 × 1%):990.00 元
法律法规与收费标准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 财产数额不超过 1,000 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 30 元;
- 超过 1,000 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 交纳;
- 超过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 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 5,000 元。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标准:
-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 50 元至 500 元;
-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 1 万元的,每件交纳 50 元;
- 超过 1 万元至 5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5% 交纳;超过 5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 交纳;超过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 交纳;超过 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1% 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