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期限速算与结案截止日推算器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三条及刑事诉讼法相关审限规定,精确测算一审简易、普通程序、二审审限届满日及院长批准延长审限。
立案信息与适用程序
法定审限 法律规定: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的次日起算。
审限届满日测算结果
计算中审结期限届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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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2026-10-16
法定审理期限3 个月
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法定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告期间、鉴定评估期间、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期间、审理管辖权异议期间等,不计入审理期限。若案件存在上述扣除期间,实际届满日相应顺延。
《民事诉讼法》审限核心规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一审普通程序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一审简易程序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八十三条【二审程序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